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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2019年7月19日(周五)下午14:45,在嘉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六楼会议室,由嘉兴市民政局组织已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召开了“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 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广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结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了解会员、熟悉行业的作用,认真摸排本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要注重自身建设,发挥行业积极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监管,严肃查处侵害社会组织和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组织管理秩序的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全市社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排查,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1. 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 以非法手段干扰社会组织换届及负责人变更、非法操 控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行为;
3. 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 社会组织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依法登记,强化监管,
杜绝黑恶势力介入社会组织领域
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要加强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做好识别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审定,严把登记审批关,决不允许涉黑涉恶现象在我市社会组织领域发生。
各县(市、区)民政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章程对已登记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发起人、负责人资格等事项开展排查。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组织,要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对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社会组织, 依法撤销登记;对未经许可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注重自身建设,强化法纪意识,
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议事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做好各类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进章程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坚决杜绝和防止社会组织参与涉黑涉恶有关的社会活动,教育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发展。各社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依法守法遵纪意识,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的法律政策宣讲工作,引导和督促主管的社会组织在单位、所属机构、服务场所,采取会议、横幅、标语、宣传展板、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会员和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各社会组织要发动广大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涉黑涉恶的种种表 现,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扩大信 息收集渠道,发动广大会员认清形势,如发现有关线索要立即反映,严防涉黑涉恶人员混入社会组织。
加强领导,细化举措,
确保全市社会组织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主管的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本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开展一次系 统全面的排查,并督促其实事求是地填写《嘉兴市社会组织 扫黑除恶承诺书》(附件一)和《嘉兴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表》(附件二),于8月15日前上报嘉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建设处。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排查工作。
已办理脱钩手续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及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民政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 责牵头做好所在地的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于8月20日前上报嘉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建设处。
全市社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行霸”等突出问题。也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 众对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现象进行举报,一旦发现,将结合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
举报电话:0573–83958966
电子邮箱:jxmz503@163.com
举报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 1006 号嘉兴市民政局 304室